第38章 工地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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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观察,跟谁也都比较客气,所以这段时间,他知道了不少关于工地的事情。

在国内,所有的大生意都绕不开政府,房地产当然也是如此。

政府通过税收、卖地等手段获取大量的资金,然后再花掉,让经济进行良好的运转。

韩总所在的建安集团,承接了市中区一大片区域的旧城区改造,这些钱的主要来源就是政府,在这整个过程中,无数像颜辉这样的商人以此为生。

类似于颜辉这样的人,一共分为几类。

第一类是分包单位,主要的付出就是人力和机械。这些单位往往有一些大型施工机械和施工团队,能够承接一些项目。这些分包单位是所有项目的主力,这里面有大量的农民工。

对于这些分包单位来说,机械基本上都是固定资产,最大的支出主要是人力成本,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工程款结算,就会出现拖欠工人工资的现象。在这个年代还算是很常见的。

2011年5月,刑法修正案(八)里,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列入刑法范畴,对这类行为稍稍有了些限制,但依然问题严峻。要知道,这个罪名处罚的是那些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人,有的工头本身就没拿到钱,根本没能力支付,问题根本就不在这里。

颜辉在工地打过工,他见过一些要不到钱的情况,也知道分包单位的被动之处。

在整个工地生产过程中,分包是最基础的项目之一,也是很赚钱的项目,但风险确实大,一旦拖欠了大量工钱,后续别说翻身,能不能活下去都是问题。

所以,在颜辉的商业规划里,后期他也不会做分包。

真有一天成功了,直接做总包还可以。

第二类,是类似于颜辉这样的供货商。供货商比起分包单位来说,风险会小一些,因为工地要货是个持续的过程,一般即便压货,也不会压得太多,真有一天借款失败,最坏的可能就是破产。滕总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。当然滕总要是能接受亏损,从头开始慢慢做,还是能起来的。

供货商最难的地方,就是如何取得供货资格。一般来说,要么你的商品、产品在本地难以被替代(无论是质量还是价格),要么你就得有很不错的资源渠道。

颜辉现在就属于两者兼有,他既有好的产品,又有好的渠道。

第三类,是一些租赁商人。

在工地建设中,一些大宗设备或非常用设备,分包单位没有、供货商也没有、工地不可能购买,就需要租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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